比特币属虚拟非法定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呢
比特币在中国被定义为虚拟资产,只是提供法币交易平台非法,而大部分挖矿消耗的都是过剩能源,比如四川的丰水期水电等,只有过剩能源,才有两三毛的价格,矿工才赚的多。而消耗过剩能源换来的虚拟货币,却真实可以从国际市场换来美金,所以,没必要禁止。
但是如果炒作比特币影响了实体经济或者真的消耗了不该消耗的能源,国家今后还是可能会禁止挖矿的。
国家早就对比特币进行限制,曾经还导致比特币价格有一段时间暴跌,但是国家也只是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也就是不认可其是正经货币。
这已经是极限了,而且直接打击也没有用,因为比特币这是一个全球性的东西,光我们国家禁止,不会起多大作用,毕竟这个东西的涨跌权其实是由那些大资本家控制的,而且似乎价格很难跌下来。
所以这就导致许多人进入投资,想挣钱,国家只能说不支持去炒比特币,但是不能阻止人家投资,不能阻止人家如何用电,这都是他们的自由。你不能说不让人家用电挖矿,人家付电费了,至于想怎么用那是人家的事情,这点不好限制。
而且很多人都明白虚拟币就是一串数据,根本没有产生实际价值,但是财富的诱惑是很大的,反正现在没有跌,没有矿难,只要不是最后接盘都有挣钱的可能,这玩意除非全世界联合起来打击,否则根本没啥用,因为还是可以流通,一旦流通就会有价值,就会有人去买卖。
很多人说的我不赞成,可以以违反环保政策查封矿场,鼓励居民举报,可以以扰乱金融秩序关停交易网站、打击交易活动,宽带运营商封杀挖矿软件和交易网站端口。措施多了,就看你愿不愿意!
关键点在于比特币是第一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是未来。
但是能够现实应用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技术,还需要三代四代之后,时间具体多久谁也说不上来,所以国家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本身是持观望态度,让子弹飞一会儿。
为了防止普通人被割韭菜影响社会稳定,比特币是非法的,不受国家保护,但是人类投机分子总会有,那国家也懒得管,自己愿意赌,那就自己去承担风险吧,国家只能管管普通人。
禁止不但不利于技术发展提升,而且要花成本组建团队和立法,而且想玩的人你也挡不住,与其吃力不讨好,那就完全没必要禁。
比特币或者其它一些加密货币只是披着区块链或者高科技外衣的骗局罢了。就跟烟和酒从长期看都是摧毁健康的骗局一样,比特币可以给你带来瞬间暴富的快感,但是一旦形成心理依赖,结局肯定是完蛋,倾家荡产。
套用潘嘎之交来说,兄弟们,这东西太玄乎,你们把握不住[呲牙][呲牙]
中本聪既然可以创造比特币并持有98万,为何不可以直接据有百分之五十的比特币
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在“metzdowd.com”网站的密码学邮件列表中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式的电子现金系统》。论文中详细描述了如何创建一套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且这种体系不需要创建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很快,2009年1月3日,他开发出首个实现了比特币算法的客户端程序并进行了首次“采矿”(mining),获得了第一批的50个比特币。这也标志着比特币金融体系的正式诞生。2010年12月5日,在维基解密泄露美国外交电报事件期间,比特币社区呼吁维基解密接受比特币捐款以打破金融封锁。中本表示坚决反对,认为比特币还在摇篮中,经不起冲突和争议。七天后的12月12日,他在比特币论坛中发表了最后一篇文章,提及了最新版本软件中的一些小问题,随后不再露面,电子邮件通讯也逐渐终止。
我们来看看这段历史,比特币最早体现是金融体系的诞生,《也就是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比特币是在金融机构的体系之下的产品》也解决比特币封锁的重要的环节,所以比特币是在体系之中的成长,
但是这里有一个误区《中本聪》是比特币的开拓者,但是并非比特币的独立资产的拥有者。我们理清一个概念《比如》我们成立一家公司创始人是你,但是需要合伙人,可能拿掉你的百分之20的股份,但是当产品发展一段时间,你面临的资金不足,你需要从新找投资人 而投资人会从你这里拿掉百分之31的股份,但是当你的产品发展到一定的阶段 你需要二次投资的时候这次投资人又需要拿掉你百分之10的股份 ,你实际到手的股份会是多少百分之39 或者更少,
所以《中本聪》手上的98万,在原始研发之中所得的,而并不是他在比特币的占比。假如《中本聪》是一家机构,那从中得到也是按照比例的方式获取,而并不能得到这个比例的大额。
总结:不管是机构还是,体系,都是有一个明确的机构体系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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