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法院审结一起涉U币交易的黄金洗钱案,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购入黄金再抛售套现,兑换虚拟货币再划拨转让,将违法犯罪资金合计人民币 125,670 元兑换成虚拟货币“U 币”并从中赚取佣金获利。法官提醒,黄金价值稳定,虚拟货币交易隐蔽,两者都具有易流通的特性,是犯罪分子提取、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洗黑钱的极佳工具,切勿为了犯罪分子许诺的高额报酬,沦为电信犯罪团伙的帮凶,最终成为“替罪羔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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