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风力发电补贴标准
2021年起对部分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不再补贴。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自发电规定
工业企业以提供及补充企业自用电力为目的而建设的发电机组,根据不同规模与供电功率须履行不同的申报手续,不可随意设置。
一般生产型企业(非电力设备生产),在电力紧张季节与时段,满足错峰用电地方标准,仍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生活需要的,在经过地方规划部门审批条件下,占用已规划工业基础设施用地进行建设的自备电力设施,装机容量不得超过企业已申报规划所需电力的30%,为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不鼓励建设企业已申报规划所需电力8%以下的临时发电设施或机组。
非中间产品石油石化燃料为动力的(燃煤、汽油、柴油、天然气、甲烷)发电设备或机组,须签订燃料供应长期合同,并取得燃料供应单位燃料供应计划内指标,在开工建设前12个月提交地方发改委、环保局、能源主管机关备案;重新申报企业生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对煤烟、粉尘、烟雾、噪声、电力传输辐射、生产安全环境、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方案作出详细修改后,上报地方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鼓励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依照2009年2月 标准对于使用太阳能发电设施,满足国家发改委“金太阳”工程实施标准,并具备实施环境的企业的委托申报使用快速申报条件。
地处产业园区、地方设立(县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已经与园区签订定向能源管理合同的企业除外
此文件为地方性规章,对于小型企业的应急发电机组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燃油机组的排放指标都要申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文件表明,对于个省市地区的工业排放指标在逐年收紧,未批先建或私自建设,将面临强制拆除、损失投资、温室气体排放罚款的风险。提前规划产业扩容与扩建计划,将发电设施建设增加至改扩建规划中,新建规划获得审批后,优先建设自营发电设施是一种暂时逃避国家强制监管的方法
**对新能源燃料的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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